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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两会全国人大发布涉港7条手段

www.uricm.com 2025-08-30 行政诉讼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5月22日上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人大关于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的决定》的说明。

从国家层面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程度

王晨作说明时说,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获得了前所未有些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见了一些新状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目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尤其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权势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倡导,从事破坏国家统1、分裂国家的活动;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反共、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歧视和排挤中国大陆在港职员;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还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外国和境外权势公然干涉香港事务,通过立法、行政、非政府组织等多种方法进行插手和捣乱,与香港反中乱港权势勾连合流、沆瀣一气,为香港反中乱港权势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借助香港从事风险国内国家安全的活动。这类行为和活动,紧急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紧急损害法治,紧急风险国家主权、安全、进步利益,需要采取有力手段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打造联系。”这一规定就是一般所说的23条立法。它既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赖,也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然而,香港回归20多年来,因为反中乱港权势和外部敌对权势的极力阻挠、干扰,23条立法一直未完成。而且,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紧急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23条立法事实上已经非常困难。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来自于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况。除去法律规范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有关执法工作需要加大;香港社会需要大力拓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常见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总的看,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很难有效实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完善、不适应、不符合的“弱点”问题,使得香港特别行政区风险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维持香港长期兴盛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方位临着不容忽略的风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打造完善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香港现在形势下,需要从国家层面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范围长期“不设防”情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规范建设,加大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规范构建和进步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法,包含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拟定法律、修改法律、讲解法律、或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原因进行综合剖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交流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法,分两步予以推进。第一步,人大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的决定,就有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拟定有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状况,拟定有关法律并决定将有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推行。

2020年5月18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状况的报告》。会议觉得,有必要从国家层面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赞同国务院有关报告提出的建议。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了《人大关于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的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总体需要和基本原则

王晨作说明时说,新形势下从国家层面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工作的总体需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健全“一国两制”规范体系,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方位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维护国家安全规范建设和执法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进步利益,维护香港长期兴盛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贯彻上述总体需要,需要遵循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父母治久安、维持香港长期兴盛稳定的势必需要,是包含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一同义务,是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同责任。任何风险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借助香港对中国大陆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可以允许的。

二是坚持和健全“一国两制”规范体系。“一国”是实行“两制”的首要条件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需要坚定不移并全方位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一国两制”规范优势,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推行有关的规范和机制。

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一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需要坚决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严格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结实树立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任何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行为都需要依法予以追究。

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不受任何外部权势干预。需要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及其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法干涉香港事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权势干涉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对于任何外国拟定、推行干涉香港事务的有关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手段,国家将采取所有必要手段予以反制。

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同尊重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来讲是一致的。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风险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绝大部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需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能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王晨作说明时说,决定草案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导语部分扼要说明作出这一决定的起因、目的和依据。人大的有关决定,是依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与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状况,就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作出的规范安排。这一规范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或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

第一条,说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方位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强调采取必要手段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风险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第二条,说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权势以任何方法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反制。

第三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快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风险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打造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实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依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有关职责。

第五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拓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风险国家安全的行为等状况,按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第六条,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宪制含义,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拟定有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据此行使授权立法职权;二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的任务是,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推行恐怖活动等紧急风险国家安全的行为与外国和境外权势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三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的方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有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推行。

第七条,明确本决定的实行时间,即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王晨最后说,人大依据新的形势和需要作出的上述规范安排,包含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打造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实行机制拟定有关法律,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仍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应当尽快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及其推行都不能同本决定相抵触。

本决定作出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同有关方面及早拟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法律,积极推进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规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门机构、实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有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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