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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借债吗

www.leevj.com 2025-03-25 公司经营
1、

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借债吗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借债,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债务应由公司自己承担,而非由股东个人承担。

1.在特殊状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并紧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假如股东不可以证明公司资产独立于自己资产,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在《中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中得到了明确。

2、

公司股权出售前债务哪个承担

公司股权出售前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

1.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假如股权出售前发生的债务,原股东不可以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那样债权人有权需要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假如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通过股权出售协议避免义务、逃避债务,那样债权人可以需要该股东承担债务。

3.假如股权出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股权出售前的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那样这一约定也将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应该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类问题也做出了有关规定。

3、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的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时,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这类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不真实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等。

1.假如股东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公告和通知义务、实行未经确认的清算策略、未在法按期限内进行清算等,也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假如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使没办法进行清算,或者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不真实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等,也将面临法律责任。

3.债的担保包含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资金担保,而股东作为企业的出资人或投资人,其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将遭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4.《中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也强调了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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